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食品質量安全,2023年以來,中國衛生健康委員會先后對GB 4806系列共6項食品安全標準進行了制修訂,涉及塑料、金屬、橡膠、復合材料、油墨、黏合劑等6類食品接觸材料,除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正式實施日期為2025年2月8日,其余5項食品安全標準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實施。
主要技術內容匯總
1、GB 4806.7-2023《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正式實施日期為2024年9月6日。
(1)適用范圍:將GB 4806.6-2016《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樹脂》和GB 4806.7-2016《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進行合并,并在此基礎上增加了食品接觸用淀粉基塑料及制品。
(2)通用理化指標:遷移總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脫色試驗等項目試驗方法及指標均未發生變化,并在此基礎上增加了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的檢驗方法和限值要求。
(3)允許使用的樹脂清單由GB 4806.6-2016中的102項調整為187項。
2、GB 4806.9-2023《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正式實施日期為2024年9月6日。
(1)原料要求:明確了鉛、鎘、砷、汞、銻、鈹、鋰不應用作食品接觸面金屬基材及金屬鍍層的合金元素;并在GB 4806.9-2016基礎上新增4類食品接觸面金屬基材及鍍層的雜質元素含量要求。
(2)修改了需測試遷移量的重金屬元素項目及指標,在GB 4806.9-2016檢測砷、鎘、鉛、鉻、鎳5種重金屬基礎上,再增加銻、鋁、鈷、銅、錳、鉬、錫、鋅8種指標及限值。
(3)明確要求預期重復使用的金屬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需要進行三次,三次的遷移結果有任何一次超標即判為不合格。但若不銹鋼材料及其制品次試驗測得的遷移量未超限量,且確有證據證明后續測定遷移量不會增加,則無需進行后續試驗。
3、GB 4806.11-2023《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正式實施日期為2024年9月6日。
(1)適用范圍:在正常情況下,已經或預期可能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接觸,或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以天然橡膠、合成橡膠或硫化的熱塑性彈性體為主要原料的材料及制品。在GB 4806.11-2016基礎上刪除了硅橡膠。
(2)通用理化指標在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3個指標基礎上,再增加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N-亞硝胺和N-亞硝胺可生成物遷移總量3個指標要求。
(3)修訂了遷移試驗條件及判定規則:明確了含油脂食品模擬物應按照GB 31604.1選擇植物油,技術上不可行或發生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不會發生的物理性能的改變時,才選擇50%乙醇溶液;
(4)明確要求了高錳酸鉀消耗量及試驗次數。
4、GB 4806.13-2023《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材料及制品》,正式實施日期為2024年9月6日。
(1)明確了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定義:由不同材質或相同材質材料通過黏合、熱熔或其他方式復合而成的兩層或兩層以上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2)技術要求:各層材料除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外,感官要求、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和脫色試驗項目還應按直接接觸食品層材料的相關要求執行。
(3)明確了微生物限量要求:預期與食品直接接觸,且不經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復合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限量應符合GB 14934的規定。與食用、烹飪或加工前需去皮、去殼或清洗的食品接觸的產品除外。
(4)明確了遷移試驗的基本原則應按照 GB 31604.1 和 GB 5009.156 的規定執行。
(5)明確了標簽標識要求應符合4806.1規定,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應按照由外層到直接接觸食品層的順序標示材質,包括黏合劑、涂層和油墨等,并以“/”隔開。
5、GB 4806.14-2023《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正式實施日期為2024年9月6日。
(1)明確油墨的類別,分為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和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兩種,其中直接接觸食品的油墨為印刷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食品接觸面,預期直接與食品接觸的油墨;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為:印刷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非食品接觸面,預期不與食品直接接觸,但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與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2)對食品接觸用油墨的基礎原料做出了限制要求: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原料應為GB 2760及相關公告中批準使用的物質。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所用著色劑除了要符合GB 9685對著色劑純度的要求,還不應使用基于鉛、汞、鎘等7種重金屬元素或其化合物的著色劑。
(3)除了對油墨本身作出了鉛、汞、鎘、鉻、砷5項重金屬殘留量限值要求外,還對印刷油墨層的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4項理化指標作出了要求。
(4)明確了遷移試驗的基本原則應按照 GB 31604.1 和 GB 5009.156 的規定執行。
(5)明確了油墨產品的標簽標識應符合4806.1要求外,還應在標簽上標示產品類別、印刷基材、印刷工藝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信息。
6、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正式實施日期為2025年2月8日。
(1)明確黏合劑的類別,分為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和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兩類。其中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指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食品接觸面,預期直接與食品接觸的黏合劑,如水果貼紙用壓敏膠等;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指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非食品接觸面,預期不與食品直接接觸,但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黏合劑,如復合材料層間使用的黏合劑等。
(2)明確黏合劑除了要符合GB 4806.1的要求外,對直接接觸黏合劑層,還作出了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4項理化指標及感官的要求。
(3)對黏合劑生產企業及使用企業分別作出了不同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要求。黏合劑生產企業應通過配方設計、原料選擇、生產過程控制等方式控制安全風險;使用企業應通過接縫和邊緣等包裝設計、增加有效阻隔層、固化過程控制等方式控制產品的安全風險,在達到預期效果的情況下盡量減少黏合劑使用量和殘留量。
(4)明確了遷移試驗的基本原則應按照 GB 31604.1 和 GB 5009.156 的規定執行。
(5)明確了黏合劑產品標簽標識應符合4806.1要求外,還應在標簽上應標注產品類別(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
風險提示
食品接觸材料系列標準均為強制標準,各食品相關企業均須嚴格執行,若違反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條之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