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鑒定全稱叫《航空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英語叫做Ident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Report for Air Transport of
Goods,俗稱空運鑒定或鑒定。
貨物運輸鑒定書(報告)英文:certification for transport of goods,指當貨物在進行航空運輸、水上運輸、公路運輸、鐵道運輸時,為了保證運輸的安全,必須了解貨物的運輸危險性。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就是依據國內外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標準,對貨物的運輸安全性作出鑒定和建議。
有那些貨物需要辦理航空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
1.帶磁性的貨物
根據IATA902國際航空運輸協議要求,距被測物品表面2.1m處的任意磁場強度應小于0.159A/m(200nT)才可作普貨運輸(出普貨鑒定)。凡是物品中含有磁性材料的貨物均會在空間產生磁場,需進行磁性貨物的安全檢測,以保證飛行安全。
2.粉末類貨物:如金剛石粉、螺旋藻粉、各種植物提取物,各種粉末類貨物
3.含有液體、氣體的貨物:如儀器可能含有整流管、溫度計、氣壓計、壓力計、水銀轉換器等。
4.化工類貨物:化工品大體可以分為危險化工品和普通化工品。空運當中常見的是普通化工品,即可以按照普通貨物運輸的化工品,這種化工品必須要有普貨的空運鑒定才能承運,即證明這個貨物屬于普通化工品,不是危險品的鑒定報告。
5.帶油性的貨物:汽車零部件可能裝有燃料或殘余燃料的發動機、化油器或油料箱;野營設備或用具可能有易燃液體如煤油、汽油。
6.帶電池或者鋰電池的貨物:充電寶,機器人,無人飛機,用鋰電池工作的任何產品,需要符合UN38.3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