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歐洲站商品安全法規7月16日生效,無歐代listing被暫停銷售。新歐盟跨境電商廣告商品安全法規(稱為《歐盟市場監管法規 2019/1020》)將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生效,新法規要求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歐盟的人員作為商品合規性聯系人(“負責人”)。商品合規負責人必須提供公司名稱、負責人地址(需位于歐盟境內)、郵編、電子郵件和電話號碼。
有關新歐盟商品安全法規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法規主要要求:
1) 制造商在歐盟境內;
2) 進口商(針對制造商不在歐盟境內的情況);
3) 制造商的授權代表;
4) 當以上1)、2)、3)三個角色都不存在時,產品的服務提供者(Fulfilment service providers)就要來擔當此產品負責人的責任。
針對進入歐盟銷售的產品,至少有一位產品負責人。如下3項信息需體現在產品上,或包裝上,或隨產品一起出貨的文件上。(這條要求來自法規Article 4的第4條)
1) 公司名或歐盟代表的人名;
2) 注冊商標名稱或商標標識;
3) 聯絡方式至少包含通信地址。
一、新法規的適用范圍
除醫療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機和索道裝置外,所有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均適用于該法規要求。
新歐盟跨境電商廣告商品安全法規適用范圍
二、對企業的影響
對于歐盟境外的出口企業而言,基于傳統貿易一般都存在進口商(歐盟內),或者在歐盟境內有符合要求的主體作為制造商授權代表;但是新法規實施對跨境電商企業的影響較大。
因為跨境電商企業一般來講不能滿足上述第1), 2)兩點的要求,這時候就需要滿足第3)點或第4)點的要求。
① 如果貴司不涉及獨立跨境銷售產品到歐盟,則可以認為此法規對貴司無影響,維持現狀即可符合新法規要求。
②如果貴司的線上銷售業務符合歐盟的跨境電商定義,則需要注意與合作的電商平臺確認誰來擔當產品負責人的角色(即上述第二部分第1)至4)點的角色)和責任。
三、產品合規性驗證
確認銷售的商品是否需要 CE 標志。
企業對于需要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請與上游供應商合作以確保:
1. 制造商已在商品上粘貼 CE 標志和其他所有相關合規標志(或在某些情況下,貼在包裝上或隨附文件中)2. 制造商已發布有效的歐盟合規性聲明(或建筑商品的性能聲明)并起草了其他適用的合規性文件,您可以根據要求提供這些文件。
作為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如尚未出具相應文件(如檢測報告和合規性聲明),請準備有效的歐盟合規性聲明(或建筑商品的性能聲明)并確保可以按照要求以管理機構理解的語言提供證明商品符合歐盟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違規后果
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后,在歐盟銷售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但沒有歐盟負責人屬于違法行為。
如果發現賣家正在銷售此類產品,則其listing信息將被刪除。如果賣家在截止日期之前或之后收到有關需要修改其產品的消息,但繼續提供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則其賬戶可能會受到其他的強制執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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