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電視機和顯示器能效ERP條例(EU)2019/2021更新
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引導著顯示器和電視機的更新換代,為了準確衡量產品的能效,歐盟制定了2016-2019能效工作計劃,電子顯示器成為了一個新的產品類別,電視機也被納入其中,并在2019年10月發布了電子顯示器能效條例(EU)2019/2021,以及對應的能效標簽條例(EU)2019/2013,而在這之前,顯示器是被歸類于(EC)No 1275/2008之中,電視機之前的能效條例是(EC)No 642/2009。新能效條例(EU)2019/2021從2021年3月1日開始強制執行,同時廢除電視機的能效條例(EU)No 642/200g,并月修正(EC)
No 1275/2008的適用范圍,(EC)No 1275/2008不再適用于顯示器,以下是新能效條例(EU)2019/2021的關鍵信息:
1,在2021年3月1日,新能效條例(EU)2019/2021取代電視機能效(EC)No 642/2009,新能效標簽條例(EU)2019/2013也同時取代電視機能效標簽條例(EU)No 1062/2010。
2.(EU)2019/2021適用于電子顯示器,包括電視機、電腦顯示器、數字廣告牌。以下產品不適用:屏幕面積不大于100平方厘米的電子顯示器
投影儀
一體式視頻會議系統
醫用顯示器
虛擬頭戴式耳機
軍用顯示器
太空用設備,大型固定式工業工具....
3,On mode的能效指數要求:能效指數的計算公式如下:其中Pmeasured是on mode模式下測得的消耗功率(W),A是屏幕面積(dm"),corr是修正因數(不適用于ABC功能加權的OLED電子顯示器是10,其他的是0)
十算出的能效指數不能超過如下限值:
4,電子顯示器關機模式,待機模式和網絡待機模式的功耗,不能超過如下限值:
5,能效標簽中能效等級的確定方法:依據如下公式計算能效指數(EE label),Pmeasured是工作模式的功率(W),A是屏幕面積(dm2),corrl是修正因數。
然后再根據能效等級劃分表,確定對應的能效等級。
6,能效標簽的示例和說明如下:
1.二維碼
2,供應商名稱或商標
3·型號
4·能效等級階梯
5,能效等級代號(SDR)
6,每1000小時的工作功耗(SDR)
7·能效等級代號(HDR)
8,每1000小時的工作功耗(HDR)
9,可視屏幕的對角線尺寸和水平垂直分辨率10,標簽能效條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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