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顯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范圍:
GB 21520-2015標準規定了普通用途的計算機顯示器(以下簡稱顯示器)的技術要求、顯示器單位時間能耗的計算、能源效率的計算、測量方法和檢驗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計算機使用的液品顯示器,也適用于主要功能為計算機顯示器,帶有調諧器/接收器的顯示設備。本標準不適用于工程、醫療、工業設備等專業用途顯示器。
本標準代替GB21520-2008《計算機顯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與GB21520-2008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一修改了適用標準的計算機顯示器范圍;一刪除了規范性引用文件SI/T11292(見2008年版的第2章);一增加了術語“睡眠狀態”“睡眠狀態功率”和“高性能顯示器”;
一修改了計算機顯示器種類劃分;
一修改產品能效等級指標;
一將第4章目標限定值改為顯示器睡眠狀態功率和關閉狀態功率;
一修改了第5章的試驗方法;一修改了附錄A能源效率測試方法,增加睡眠狀態功率的測試方法;一增加附錄B顯示器水平視角、固有分辨力和色域的測量方法。
計算機顯示器能效測試GB 21520-2015技術要求:
1、計算機顯示器能效等級
顯示器能效等級分為3級,其中1級能效最高。各級顯示器的能源效率應不小于表1的規定。能源效率應按照GB/T8170相關條款的規定進行修約,保留兩位有效數字,修約值應不小于表1的規定。
2、顯示器能效限定值
顯示器所要求的最低能源效率值為表1中能效等級的3級,同時滿足關閉狀態功率和睡眠狀態功率限定值要求。使用外部電源的顯示器,所使用的外部電源應符合GB20943強制性條款要求。
3、顯示器節能評價值
顯示器節能評價值所要求的最低能效指數為表1中能效等級的2級,同時滿足睡眠狀態功率、關閉狀態功率要求。使用外部電源的顯示器,所使用的外部電源應符合GB20943強制性條款要求。
4、顯示器睡眠狀態功率和關閉狀態功率限定值
關閉狀態功率和睡眠狀態功率應按GB/T8170相關條款的規定進行修約,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標準顯示器關閉狀態功率和睡眼狀態功率修約值應分別小于或等于0.50W。高性能顯示器關閉狀態功率和睡眠狀態功率修約值應分別小于或等于0.50W和1.2W。
GB 21520-2015能源效率測量試驗設置
包括:
a)暗室條件:測量時應在暗室中進行,顯示器表面雜散光照度應小于或等于1.01x,即顯示器在關閉模式下,屏幕照度小于或等于1.0lx。
b)色彩控制和外圍設備:所有色彩控制(色調、飽和度等)應調節至出廠缺省值。不應連接任何外部設備,包括USB集線器或端口。
c)附加功能:附加功能應關閉,如無法實現,調至能耗最小位置,并在報告中注明。
d)刷新頻率:刷新頻率應設為60Hz,或設為制造商推薦的刷新頻率。
e)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