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7日,歐盟發布了應急燈具新版標準:
EN 60598-2-22:2014/A1:2020
新版標準發布日期:
2020年9月27日
舊版標準失效日期:
2023年3月27日
標準更新內容
定義
增加實用應急光源光通量定義(PELSF):緊急模式的額定持續時間內觀察到的光源的最小光通量。
光學測試要求
制造商應提供根據ISO 30061計算應急照明裝置所需的強度分布數據。應急模式的光強可用cd或者cd/1000lm表示,如果是以cd表示,制造商需要同時提供從光分布曲線表格導出的額定光通量。
如果數值以cd/1000 lm表示,制造商應提供緊急模式的參考光通量。對于帶有管狀熒光燈或其他放電燈的燈具,參考光通量是實際應急光源光通量PELF,乘以相關應急鎮流器的EBLF。對于帶有LED光源的燈具,參考光通量為:實際應急光源光通量PELSF,該值可這樣計算:LED模塊(LDL)在對應于燈具的參考條件下(在相同的TP下)和額定電流下(正常模式)的光源光通量乘以相關應急控制裝置的EOFI(緊急/非正常模式)。
應急燈具在正常供電故障后5秒,應提供至少50%的制造商宣稱的應急模式下光度數據;以及60秒后,直至應急運行額定持續時間結束,應提供100%的額定光度性能。用于高風險任務區照明的應急燈具,應在正常供電故障后0.5秒內提供100%的宣稱光度數據,并持續到應急操作的額定持續時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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